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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租赁合同,甲方对乙方开店,乙方有营业执照,所以甲方拆迁时,乙方可以起诉甲方赔偿?

拆迁补偿 2020-01-27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租赁合同继续延续到新房东,所谓买卖不破租赁。
    2、承租人不搬的话需要打一个排除妨碍的诉讼,以为你将来的行为做好准备。
    3、合同到期后,拿到排除妨碍的判决书,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到场做好记录。
    4、不打官司的话你就直接破门而入,把他的东西搬出来。但你要拍好录像并防止以后他起诉有有什么财物丢失了。
    5、不用准备什么材料,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即可。
  • 签订好合同,约定好政府拆迁时,如果给予对方补偿和补偿对方的装修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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