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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所房子,现在人们说开发商按揭,现在我在上面。我的银行贷款是否有可能在按揭后正常?

银行 2020-02-07 13: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并不是所有的银行贷款都需要抵押,目前国内有一些银行提供无抵押贷款,此外有些贷款公司、还有大量的担保、咨询名义的贷款公司也可以办理无抵押贷款。  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各银行的规定不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银行签订合同,相对贷款公司而言比较有保障。  银行推出的此类产品的共同特点是额度低,门槛高,手续较慢。贷款公司的无抵押信用贷款,额度大约2-30万,利率
    1.5%-3%。贷款公司中的一部分就是俗称的高利贷,这类产品的特点是速度快,额度很灵活,但是成本被隐藏在手续费等收费项目上,实际贷款成本远高于对外宣传的利率。  申请无抵押小额贷款,各银行的申请条件是不尽相同的,一般来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三地的居民);  
    (二)年龄在25-55周岁这个区间范围;  
    (三)现居住的住址要满6个月,在当地工作必须满半年;  
    (四)同时最最重要的是信用卡还款记录良好,且当前没有逾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在现单位工作满6个月。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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