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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间小房子,签了协议,我把钱转给了证人,证人转让了房子,但是现在出售的房子没有给我一张收据,有没有后续风险?

房产纠纷 2020-02-12 01: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预期利益是建立在合同得到履行的基础上,他不是已有财产的损失,而是未来预期可获得的利益。
    让当事人对其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损失负责,必然使其承担的风险与取得的利益不相对称。
  • 由于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不动产,所以,按合同法规定,你们之间订立的购房协议书是无效合同。违法、无效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由于我国司法准则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这样一来,法院往往也会受理这种无效合同纠纷,因为你们之间的卖买是事实存在的。但判决结果有两各可能:一是判合同无效,退房退钱,但合同中部分约定有效。二是判卖买成立,维持现状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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