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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别人发生身体冲突,另一方先,我也手,我造成轻微的伤害,对方很好,我的孩子三个半月,怎么补偿和处理。

离婚 2020-02-06 1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的赔偿数额以及赔偿程序 ,我国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正常走流程就可以。
  • 1,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对于赔偿项目协商不成可诉讼。
  • 轻微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新刑诉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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