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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支付首付,共同偿还,女性属于地方户口,离婚后不动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20-01-28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的精神,婚后购房,原则上,该房产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后男方家付的首付,这是夫妻俩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对该房产的权利及义务,都是男女平等,原则上一人一半;
      
    1、在离婚时,无论由哪方取得该房所有权,均应按房产市价的一半补偿另一方。
      
    2、如果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房被抵押,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后,再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好!
    (1)房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比例上要根据具体出资情况来确定。
    (2)购买房屋的出资,主要有三部分组成:丈夫婚前房屋的售房款、妻子的出资、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3)其中,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所占的房产份额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有权分得该部分对应房屋产权的一半。丈夫婚前房屋的售房款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对应的房屋产权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妻子无权要求分割。至于妻子的出资,要看是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妻子的共同财产,那么该部分对应房屋产权归属妻子个人所有,丈夫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两人平均分割。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算出离婚后妻子可以获得的房屋产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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