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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丈夫离异到如今没送过我小孩子的扶养费,如今三个小孩全是我带。我前几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了,人民法院也法院传票给他们了,但他就是说一句话没钱,我下一步如何做才一件事有益

刑事辩护 2020-01-28 07: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本来就是父母一起抚养,两位都还是孩子抚养人和监护人。只是一方作为直接抚养人和孩子一起生活,另一方不和孩子一起生活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孩子归谁抚养首先是看你们双方是否都想要孩子,还是只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协商就可以了。
    如果都想要,就由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母亲,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其他的要看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要综合考虑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会对孩子不利,法院会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一方无经济收人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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