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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翻修后,老板通知员工上班,员工找到了一份新工作,不能再上班,老板么不工资,是否违法?

劳动纠纷 2020-01-28 2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大丰律师刘兴红。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部分补偿半个月工资,若超过半年不足一年则补偿一个月工资。
    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的时候以应发工资计算,包括加班工资。
    入职超过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提起劳动仲裁的时候,仲裁请求可以多写一些,计算的数额写多了仲裁不支持没影响,务必不能少写,会导致仲裁之后无法再请求。
    有经济困难的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 如果当事人被老板开除了,老板却不支付工资,该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结清工资。
    投诉电话12333。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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