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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签了一份房子协议,我把房子给了她,我刚签了,现在我不同意,对吧?

离婚 2020-02-03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中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章的规定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 办理赠与过户会便宜一些,这个只限于直系亲属间,否则再次转卖时会加收一个百分之20的个税,。你们之间这种赠与不需要办理公证书,父女双方共同去房管局就可以办理,女儿首套房好可以免一块个税,大约为房款总额的百分之20,如果父亲这套房也是唯一住房,还可以减免一块税费。
    这样算下来可能过户总费用在三千左右。弄好了或许不足3千。可以自己作价,不用请评估,如果你觉得周边房屋同类在20万左右,你自己报价15万上交过户基本能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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