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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购买来到残品?店家平台网站上原本就写了七天退换货,可是不给退,我该如何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重要店家还不接听电话

综合法律 2020-01-28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 交易进行中卖家不同意退货退款,请买家先不要着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若未申请退款退货,请先发起退款退货申请;若已经申请退款,请关注退款超时并及时修改退款协议避免退款关闭;
    第二步:申请客服介入,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如买卖双方未协商一致意见,买家可以在卖家拒绝协议后(虚拟:申请退款3天后,卖家拒绝协议后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要求淘宝介入处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否则要有双方的合同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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