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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是两岁三个月大的男孩,两个离婚,两个妻子:村里,她没有房子,没有工作,但是她要有孩子,这样孩子才能判断她?

离婚 2020-01-28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的话,孩子基本都判决给女方。

    二、孩子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成为法律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关于孩子抚养权,合议庭会征询孩子的意见。

    三、除以上2点相对刚性的标准之外,还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各方面条件,总体原则是本着孩子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哪一方具备这个条件,孩子就会判决给哪一方。合议庭大概要考虑的综合因素有:孩子和哪一方感情更好、哪一方或者哪一方的直系亲属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哪一方能给给孩子更好的受教育环境、生长环境、哪一方的物质生活保障更充分等等。
  • 婚姻家庭案件要解决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离婚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应就小孩问题协商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双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该房产也就不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离婚夫妻双方哪一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可以和孩子共同生活在这套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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