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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做完活,给老总通电话,老总说施工工地没出钱,他没有钱如今通电话打堵塞,干活儿的那时候也没签订合同,这状况怎样似好

合同纠纷 2020-01-30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有的合同虽然没有书面形式,即未签订,但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就要约人出生效承诺,合同是成立的。
  •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 签了劳动合同,但自己手中没有一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所以员工可以根据这条规定要求单位归还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赔偿,如员工生病并在医疗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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