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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共同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中国公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

综合法律 2020-02-05 01: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户口上都写离异或者是迁出。如果是要迁出单独立户,那立户申请书是如何写呢?
    1、如果没有房产的话是不能单独立户的。
    2、申请书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申请人基本情况
    (2)申请事项
    (3)申请事实与理由
    (4)落款
    分居立户的手续很简单。
    因婚姻、分家等变化需分居立户,本人要填写《立户申请报告》,携带原《户口簿》、迁居新住所的《房产证》,若是居住在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或政府廉租房,则需出示《租赁凭证》、《土地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其他有效住房证明等,即可办理立户手续。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时,只要提供《本人申请报告》、《户口簿》、《离婚证》、《房产证》、《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居住街道派出所办理即可。
  • 在民政局协议登记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孩子抚养费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不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除非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否则都应该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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