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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债权人欠信用卡银行的钱,大约有30万,债权人有一套价值约30万的资产,是一个抵押,法院会没收吗?

银行 2020-02-02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
    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贷款银行不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仅受到借款抵押合同的约束。
    如果银行逾期放款,则不论买方是否存在过错,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建议以银行贷款支付房款的条款做如下约定:
    买卖双方赴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后,在取得买方名义下的房地产权证和抵押权证并送至贷款银行后,由贷款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支付到卖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上,房款期限以贷款银行规定为准,银行发放贷款日即是买方支付房款日,支付房款日不再另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约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一条款约定的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因为合同关系是建立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双方法律关系,而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就构成买方支付房款的一种义务,不论买方是否对第三人的逾期款是否存在过错,只要是第三人也就是本案中的银行没有履行义务、迟延履行或者瑕疵履行,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均需要由买方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 按揭房抵押贷款方式:
    方式一:二次抵押贷款
    如果你名下有按揭房,且已还款一段时间,那么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办理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二次抵押”。以成都农商行为例,如果借款人在该行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且已经偿还贷款一段时间,在房产有剩余价值的情况下,可以在该行办理二次抵押,抵押率最高可达90%。
    方式二:找担保公司垫资
    如果你名下的房产还在按揭中,但又急需大额资金周转,可以找一家正规担保公司垫资,将现有贷款还清,然后解除抵押,再拿该房产作抵押办理贷款,获得贷款后再将担保公司垫资款还清,剩余资金供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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