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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责任书对方的主要责任,我方的副责任。 投保,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20-02-20 1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是的,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是对双方的责任划分以及定责,当交警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后,双方如果接到认定书后,不需要进行鉴定的,可以直接按责任划分进行起诉。对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7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如果没有鉴定,应当在十日内作出认定。对认定不服,可以三日内向上级机关要求复核。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所以如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车祸遭受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赔偿。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后如何赔偿:
      
    1、 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同时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协调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当事人双方的损失,由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死亡人员的家属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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