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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偿还的部分如何偿还,利息如何计算?

债权债务 2020-01-30 2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存款计算利息是单利法
    1.计算定期利息
    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
    假设本金一万元,期限一年
    一年利息=10000×
    3.25%= 325元
    2.计算活期利息
    活期利息积数计息法:
    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积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假设卡里的1号有1000元, 3号取500元. 7号存200元 到10号能产生多少利息
    活期利息是按季度结算的,平时是累计的
    利息=1000×(
    0.35%÷360)×2+500×(
    0.35%÷360)×4+700×(
    0.35%÷360)×3=
  • 有关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则对于借贷的利息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贷款人应当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偿还相应的贷款利息。如果贷款人没有依法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则可以先行同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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