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颠倒是非吗?。 诉讼是否有影响

行政诉讼 2020-02-11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 行政处罚申请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分为两种:
    一是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二是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普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一般程序的法律案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的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