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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由于材料原因开了工厂,现在无法还款,供应商要我签一份保证书,请问我需要还款吗?我和妻子有什么责任?

债权债务 2020-02-04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要看你的担保是什么担保,才能确定你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两种担保的法律后果;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法律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
  • 担保签字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担保人担保时需要签字吗? 
    1、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2、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于1995年制定担保法,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物权法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
    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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