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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买房子了,住房公积金还没交满,已经在银行里贷款了,但是可不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在海宁

银行 2020-02-03 0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②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 如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各地贷款条件不全相同.一般是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此类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
    3.45‰,年利率
    4.14%;5年以上,月利率
    3.825‰,年利率
    4.59%。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  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银行一般有3种方法来确定究竟给借款人多少借款金额、多长借款期限。
    1.以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来决定放款金额。
    2.按借款人工资总额的40%作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
    3.根据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以及银行的贷款月利率
    3.825‰,代入相应公式,可以算出大致还款年限。此外,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
  •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 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能以贷款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不能用其他房产作为贷款抵押。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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