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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男人女人想消除同居关系,中间有一个八岁男孩,应当必须哪些办理手续,男性早已和女性分离2年了,但是女性总是纠缠不休,

离婚 2020-02-25 1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二人同居关系的解除,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扶养问题,法院是应当受理,并将同居关系的解除一并处理的。
    再根据我国民法关于人权保护的规定,女方在同居关系存续时,怀孕并堕胎,如果非出于女方原因,导致女方主动提出终止同居关系,那么男方应当对女方因怀孕堕胎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身体损害予以一定的补偿。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无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因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是因为,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是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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