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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没领结婚证,但是育有两个孩子,现在是他一个我自己带一个,但是小的那个入户到他那边,现在小孩要读书了,他不愿意给户口本,所以我想争小孩的抚养权我和前夫没领结婚证,但是育有两个孩子,现在小孩要读书了,他不愿意给户口本,我想争小孩的抚养权

离婚 2020-01-31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在符合对口学校的转学籍就读条件及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办理;  
    2、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被投靠方(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之间进行相互投靠,孩子的户口,一般是不能迁移到姑姑的户籍所在地的;  
    3、当事人可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样式见附件五)、户籍迁移证明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样式见附件六),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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