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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养老保险每年退休五千年能得到多少钱,支付十五年

保险纠纷 2020-02-22 22: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有关问题作出安排。  三种养老险可以互转到退休年龄后办理衔接手续  发自北京作为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棘手问题,城乡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日前迈出关键一步。
    昨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有关问题作出安排。  目前我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三种,分别覆盖城镇就业职工、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三大人群。
    但三大保险之间的衔接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人社部此次发布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基本养老险衔接的适用对象、衔接条件、办理程序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职工养老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至居民养老险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后者的缴费年限,反之不累加计算。  人社部表示,目前各险种都规定缴费满15年后可领取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
    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对于职保缴费不足15年的,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可避免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而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之所以不能累加至职保,是因为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简单累加缴费年限并不公平,即使折算也对养老金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
    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为了避免出现三类保险均不满15年而享受不到待遇,规定其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  职工养老险转入居民养老险不转统筹基金  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时,统筹基金不转移。人社部解释说,这首先是因为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而且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
      重复参保将退费重复领取待遇也要退回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  达到退休年龄后办理衔接手续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同时,办理衔接的人员需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适用该《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方可申请办理衔接手续,而不采用“随走随转”的方式。人社部解释说,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在程序方面,参保人员需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最快可于45个工作日内办妥相关手续。  新农保与城居保可互转  《暂行办法》还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
    人社部解释,这是因为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三种养老保险之间互转办法  A新农保或城居保→职保  条件: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  转移方法: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不累加  B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  条件:职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  转移方法: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统筹基金不转移,缴费年限累加计算  C新农保←→城居保  转移方法: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

  • 5.5%增加基本养老金,是对整体调整水平而言,不是针对个人。个人如何调整,参见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 依你所说,你是正式退休人员,无论你在那工作,首先你不属于劳动法保护的范畴。
    也就是说,你的工资待遇只需双方协商,即不要签订合同,也不用交纳保险,更不存在依法补偿。
    有别于劳动法的是,单位辞退,依法一定是要补偿的,但退休人员,不在劳动法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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