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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的措施是衡量房主的尺寸。

拆迁补偿 2020-02-01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房屋拆迁户主已去世情况下,房子是公房的话,动迁金额原则上平均分配,享受过动迁或者空挂户口的,原则上不能作为安置对象,但还是要以动迁组是否认定为安置对象为准。房子是产权房或者私房的话,以产权人或者土地证所有人的意见为准,家庭内部协商,协商不一致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拆迁时的房屋测量面积与土地证不符,应当要求重新测量、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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