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个朋友借来的钱已经过了还款日期,现在玩捉猫失踪了。法院起诉传票不接受,宣布后,法院不能出庭,我怎么还我借给他的钱?

离婚 2020-02-04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务人为失踪人。

    然后,通过法院查明债务人的财产,并确定财产代管人。

    最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由代管人从失踪人(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还款。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需要具体分析,举个例子,没写借条也没约定还款日期的,对于诉讼时效计算无特别规定,还是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时效:
    1、债权人主张还款的,就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期两年。比如债权人要求一个月内还钱,那就是一个月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债务人拒绝还钱的,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期两年。比如债权人要求一个月内还钱,那就是一个月后的第二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另外,即使双方没签订借条,但是债权人也可以根据没约定还款期限,随时请求债务人还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