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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们好! 我有个同学的亲戚开了家小型借贷公司,公司是注册的担保借贷公司性质,我在工商行政网和税务网都查过他公司资料是一致的,而且他每做一笔生意也都是要交税的,他借贷给别人,别人也是需要拿东西抵押。我准备放30W他的公司每月以1.5的利息给我,然后我同学他愿意做担保并且愿意去公证,请问公证担保怎样最好,最安全?(比如办理房屋抵押,或者名下财产抵押等等)

抵押担保 2018-08-27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 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

    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房屋典当中出典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目的不同。;

    设立房屋抵押,主要是以房屋作抵押物来保证债务的履行;设立房屋典当,对出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金,对承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当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3)性质不同。

    典权是独立权利,是用益物权。抵押权属担保物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屋抵押中,抵押房屋不移转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和收益,房屋典当时,要将出典房屋转移给承典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4)风险承担不同;

    出典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的,其风险责任由典权人和出典人分担,典当关系归于消灭;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抵押关系消灭,但债务人仍应负清偿债务或重新提供担保的责任。


    (5)法律后果不同。

  •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有价证券;  
    3、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4、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5、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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