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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19个月的保险,没有原来的离职手续,补充说他们没有存档,补充不了,社会保险方面不处理,我现在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0-02-27 0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社保怎么办?可以去办理。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 社会保险社保卡补办三步走:
    第一步: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
    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
    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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