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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上海市交了5年的个人社保,如今转回家划算吗?转回来以后社保怎么交?

保险纠纷 2020-02-03 22: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职后原则上可以将社保转为老家。离职后社保的处理:
    1、离职后灵活就业可在人才市场缴社保,但只能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
    2、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由新单位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3、离职后无业可参加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转社保的业务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
  • 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还在上班人员社保的缴纳方式;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还在上班的人员单位是继续缴纳社保的。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
    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
    0.5到
    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 您好,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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