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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我丈夫不同意,他说他要杀了我,他什么都做。

离婚 2020-02-02 0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想离婚受到威胁怎么办?
    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也可以尽快提起离婚诉讼。
    人身保护令是司法令状的一种。司法令状是由法官根据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申请签发的一种命令,根据这一命令,该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在办理该刑事案件中被授予某一权利(如进行有证逮捕、有证搜查)或者进行某一行为(如根据人身保护令释放被拘禁者)。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的是女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可以选择报警。  其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女方将男方致残,那么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女方正在哺乳期,可以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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