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外资并购国内企业a、国内股东为国内企业b、外资企业可以直接投资外币,直接投资国内股东b、购买a的股权

公司企业 2020-02-24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流程有:
    一、审批前置流程
    1、标的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做出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
    2、对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
    3、并购方与标的企业股东签署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
    二、审批?? 根据限额的规定,报经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部门审批,应提交下列审批文件:
    1、标的企业同意并购的股东会决议;
    2、被并购境内公司依法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4、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5、被并购境内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及资信证明文件
    7、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
    8、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9、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等,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 审批通过后,获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
    三、工商变更登记?? 应提交下列文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的协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和依法需要提交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修改后的董事会名单,记载新增董事姓名、住所的文件和新增董事的任职文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证件;;投资者自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土地管理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 1、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
    2、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被收购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4、被收购企业的收购价款由其股东按原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分配。因此,在吸收合并过程中,清算不是必经程序。
  •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其后续计量的账务处理不同。
    1、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权益法下,
    (1)投资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应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中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3)投资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这里所讲的“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4)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威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