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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让孩子的父亲在事故中死亡,孩子的母亲从幼儿园领回孩子,让爷爷的祖母见到孩子,现在提议向孩子的父亲索取死亡赔偿金,给他钱。

离婚 2020-02-08 1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有法定的探视权的。  如果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配合对方探视子女,对方可以上法院起诉维权。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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