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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使用权的二手住宅,但是原住宅主的户籍没有转移,现在计划撤走,想问问对我有什么影响

消费者维权 2020-02-05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济纠纷只能去被告户籍所在地了,全国通用的。
    你是起诉欠款,先不要起诉要不要对方赔钱的问题,因为就算如果你打赢了官司,这段时间对方恐怕也早已把财产转移了,你打赢了官司没用,法院找不到对方什么可以用来抵押你欠款的财物,没用。
    所以,在起诉对方之前,你就可以拿着收据到法院先申请查封掉对方的财产,这时你再起诉。
  • 签合同是买二手房的必经流程,在签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合同出于效力待定的状态,是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买二手房迁入户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如:当事人的房产面积、购房时限、房屋总价、迁入户口的总人数等,达到房产所在地的购房入户要求;
    2、并且原房东的户口已经迁出(或者未迁入)该房产,当事人能够交验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发票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及资料的,户口可以迁入;
    3、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事先咨询该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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