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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别人借给我钱,所以我申请了强制执行。 现在法院检查了他名义的房子,这房子是贷款,法院可以拍卖吗,银行同意吗?

银行 2020-02-08 16: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怎么过户?   
    (一)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二)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三)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四)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需提交证件(以下资料必须是原件)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民事裁定书;   
    (三)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   
    (五)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   
    (六)地税完税证明;   
    (七)契税证明。   注意:   
    1、个人买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买受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买受人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买受人为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供,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2、单位承受拍卖标的房屋需另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 房子是按揭的,如果银行的贷款已经批下,违约金就按照全款的基数计算。
    按照房屋总价赔偿,无论你采用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还是分期付款,你和开发商之间计算违约金的基本基数都是房款总额。
    严格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具体还是以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
  •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主持拍卖,竞拍到的人如果不买,保证金会被没收。  被执行人想要卖掉被查封的房产,在查封期间,不能过户,但是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法律法规的意旨,权衡相互冲突的权益,诸如权益的种类、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规制的对象等,综合认定强制性规定的类型。  如果强制性规范规制的是合同行为本身即只要该合同行为发生即绝对地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强制性规定规制的是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资格而非某种类型的合同行为,或者规制的是某种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某类合同行为,人民法院对于此类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慎重把握,必要时应当征求相关立法部门的意见或者请示上级人民法院。  这类买卖合同生效应结合以下几方面情况综合认定:  
    1、房屋所有人是否故意隐瞒房屋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  
    2、买卖房屋过程中,一方付款是否能抵消法院查封所要求的价值;  
    3、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是否有公示;  
    4、买方是否知道房屋被查封的事实。  结合具体的情形,若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已查封的房屋,并且已付款,且符合法院查封所需价值的,则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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