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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对方向我借钱抵押房子给我证据,然后他又和别人签了房子买卖合同,问问他和别人签字是否有效

房产纠纷 2020-02-04 18: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所需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成数、年限及利率: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对于2年期以下的贷款,可按月付息,一次或两次还本;对于2年期以上的贷款,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交纳的费用:物业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个别银行收取)、保险费(境外人士还需公证费)。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程序:
    1、递交资料、提出申请
    2、银行调查、审批
    3、签订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4、办理抵押登记及购买保险
    5、贷款发放
    6、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
    7、结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
  •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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