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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社会保障局事故公司现场工作购买公共伤害保险,社会保障局支付医疗费用,我还拿到钢板作业费用,现在知道公司停止公共伤害保险一年吗?

保险纠纷 2020-02-07 07: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才可认定为工伤,若认定为工伤,单位没交社保即便与员工签订了社保补偿协议,也需要按照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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