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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到2014年时断时续交了住房公积金。后来源于离也没办理手续。时到今天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也有4000块。还能否取下来

劳动纠纷 2020-02-17 0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要社保累计交够15年退休后就可以领取退休金了。“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 社保卡里面的钱一般情况是不可以取出来的。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除了上面的4种情况,其余情况是无法退保的,当然社保里的钱也别想取出来,不过社保不可以退但还是可以转移的。
    公积金的提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且无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解除者生效。这里有一个时间和形式问题,若未依法定时间和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解释,你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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