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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争论,希望写书面的土地确认权申请,擅长土地纠纷的律师。

房产纠纷 2020-02-09 1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土地纠纷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 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 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处理方法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组织实行民主协商解决,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获得审批而先出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进行确权处理
  • 土地确权纠纷解决以及相关的规定如下:土地确权概念: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征地制度:2013年全国两会给土地改革定下清晰得方向与目标:加快农村土地征收改革与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农村金融机制,制止地方土地生财。两会土地改革:农村土地确权保障农民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成为他们共同的呼声。在本次政协会议的提案中,九三学社中央毫不讳言征地制度改革是一块难啃但必须要啃的“硬骨头”,称“只要走好农村土地登记确权的第一步,改革条件就基本具备”。实际上,这也已经成为中央高层和业内的共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关于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早前已给出明确答案。他表示,短期来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长期来看,有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业内人士分析,近3年内中央及相关部委下发的相关文件条款,陆续放松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范围,但是对耕地保护及土地用途管制问题却一再重申。可见,这两点构成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原则。因此,土地制度改革也将在这两个底线原则下展开。一般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土地确权纠纷处理方式: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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