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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强保险和乘车保险,出了交通事故,一个人死了,能赔多少钱?

保险纠纷 2020-02-06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材料
      
    1、 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4)赔款收据。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的,还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法院处理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5、财产损失需提交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车辆损失相片;财物损失清单;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财物损失相片。
  •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具体数额建议委托律师计算
  • 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得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而商业保险则是完全市场化的,完全尊重被保险人的意愿,自愿投保。
    根据《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被保险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肇事,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的医疗费用限额内垫付。
    对于其他的损失和费用,保险金不负责垫付和赔偿。饮酒驾驶未达到醉酒状态,属于交强险保险责任;醉酒驾驶,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追偿垫付的抢救费用,不赔偿财产费用,但对于死亡伤残费用,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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