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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我表弟的共同贷款人!我以前没有贷款记录!信贷!而且我是几年后买自己房子的共同贷款人!有时间限制吗?

综合法律 2020-02-06 1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买房的限制主要是限购令。住房限购令主要是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而参保年限的要求,主要针对异地团。二者一个是基础,一个是补充,即使不再需要参保年限,其它“门槛”还会存在。
    这会使想拥有多套住房者所付出的代价,远高于房子本身的。
  • 购房贷款怎么办理?
    一、购房贷款的基本条件


    1、借款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保障按月还款的经济来源(根据人民银行规定,月还贷款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收入的50%)。


    2、借款申请人已签订购房合同。


    二、贷款申请程序


    1、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建行厦门分行城建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


    2、向建行报送下列证明材料:


    (1)借款申请人(如已婚,含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簿首页、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婚姻证明完整复印件一份。


    (2)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原件(按建行格式)一份(已婚者加送其配偶的收入证明);个体经营的业主,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近三个月纳税证明一份。


    (3)购房合同、房号单等相关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中一份自留)。


    (4)首付款现金缴款单复印件一份


    (5)购房人名下建行卡复印件一份


    3、如需公积金贷款,还需报送下列证明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一年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对账单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一份(持身份证到缴交银行打印)


    (2)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近2年公积金缴交对账单。但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5岁(男)、60岁(女)。


    (3)借款申请人单身或单方收入、配偶一方不在本市工作或户口不在本市,申请人或配偶申请人借款时的年龄加上借款期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第三方保证担保。


    (4)以个人名义提供第三方担保的,保证人须厦门户口、厦门收入,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男)、55(女)保证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


    (1)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申请前12个月夫妻双方公积金缴交额×60(单人月缴交额不低于
    115.2元)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所购房产总价的80%(以银行审定为准),目前最高不超过60万元;若夫妻仅单方正常缴交公积金,最高额度为30万

  • 根据法律规定,当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当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卖房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房屋买卖中的时间限制: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要去物业调资料查工龄等对于房产证的办理的时间问题。
    我们的国家的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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