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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和他前妻生有一男一女,后与我母亲结婚,父亲的婚前财产法院判决给了他前妻,后与我母亲共同生活,后经父亲母亲协商,把固定资产全转到我名下了。但是没有做财产公证。现在父亲想把一部分的固定资产给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能行吗?

离婚 2018-08-27 1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公证范围的财产按公证该归谁就归谁.婚后的存款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对等分割.房子男方父母买看登记谁的名字,如果登记父母名就是人家父母的你们没有权利分.如果登记你们夫妻的名又没有欠条在父母没有明示的情况下应该属于对你们的共同赠与,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对等分割.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孩子归男方你应该给拿抚养费.一般按工资的20%-30%标准.
  • 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取得或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个人财产包括○1婚前财产;○2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生活补助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分割原则;○2照顾抚养子女一方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同等条件照顾妇女的原则。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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