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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邻右舍彼此因平时琐事产生嘴角,以致于动手能力打架斗殴。双发都仅仅 轻微伤,但一方警报,我想问一下是不是会对另一方不好?

刑事辩护 2020-02-08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民事责任,则先动手的人当然是承担主要责任。至于怎么样的归责,或者是责任的分配,要看相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看谁该承担多少。但如果是先动手的人受伤严重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这时候,被伤害方先动手打人是其过错,法院对打人者量刑时会考虑该情节对打人者从轻处理。
  • 双方打架造成对方轻伤,自己可以看对方的鉴定报告。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打架报案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
      
    2、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3、如果构成犯罪的,则应予以刑事立案 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因打架而造成的损失,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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