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担保人,我是担保人,我是担保人,我是担保人。

债权债务 2020-02-13 01: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五种: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履行前,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应支付的规定数额内,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呢,主要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
  •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
    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 欠条一般都不担保,只有借款打借条需要担保,欠款打欠条找人担保很少见。请问欠的是什么款?借条借款合同,要抵押,要担保是常见的。借款担保,在借款人到期不还,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真接找担保人先偿还借款,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