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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a。 我妈妈开车上班的路上被车撞伤了,所以可能要动手术。 当然汽车保险公司正在赔偿,我母亲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有一定的责任( 20-30% ),这部分责任可以报工伤吗? 谢谢你

保险纠纷 2020-02-08 19: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车祸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项目如下:
    1、死亡赔偿金
    2、交通费
    3、住宿费
    4、医疗费
    5、误工费
    6、护理费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鉴定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被扶养人生活费

  • 1、及时报案。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话进行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事故责任存在纠纷,还应及时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损失不严重可当场定损,车辆损失严重或是多方事故,需要到定损中心定损。
    4、提供单证。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 交通事故的工伤中,在责任方赔偿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即可。但是仅仅会补齐责任方赔偿不足的部分,或者没有的部分。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车祸事故赔偿责任确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确定交通赔偿责任的方法  归责原则就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后,根据何种标准和准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基本准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其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就是行为人行为时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对一般侵权责任行为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有特殊要求: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告只需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及与其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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