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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还在外地承揽了一个浴室,交了一万订金,来到签订合同时,我的支金没及时,另一方不许我干了但他又没退压金,我该怎么做,感谢解释

合同纠纷 2020-03-06 20: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 一般来说,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所谓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司法解释并未罗列具体事由,但一般认为是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人都有买卖房屋的诚意,但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原先预约合同中没有出现的条款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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