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的车和妻子在拿到结婚证明书之前买了。 这辆车是我的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20-02-06 1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对方的配偶。继承法只认可合法注册的婚姻,没有领结婚证就不算合法夫妻,不属于继承人。
    如果有非婚生子女的,可以为子女主张继承权。如果未结婚前与对方共同出资经营或购买财物,那么可以作为财产共有人主张分割财产,取得自己出资的部分。
  •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在具体分割夫妻通过财产时,应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及财产来源等情况,运用以下方法进行分割:
    (1)实物分割。
    即是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效用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实际分配。
    夫妻双方应各自根据其风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
    即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物予以变卖,双方对变卖后所获得的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价金。这种分割共同财产的方法是在共有物无法分割或分割后会有损其本身价值、作用及其特殊用途时才使用的分割方法。
    (3)价格补偿。
    即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取得了共有物,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由双方协议解决。
    调解的原则是合法、自愿。在调解无效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包括财产的性质、数量、质量、来源等)、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综合判断,运用上述方法进行判决。
  •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的车和妻子在拿到结婚证明书之前买了。 这辆车是我的还是共同财产?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