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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房屋租户,因为政府的拆迁,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或“什么,不,退还剩余,或者我可以拿什么

拆迁补偿 2020-02-23 2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再将承租人作为被拆迁人,而是将承租人作为独立的拆迁当事人――即承租人,并在该行政法规中赋予承租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屋承租人的概念  房屋承租人是指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对房屋占有、使用的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意义上的租赁,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以租赁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确定承租人的身份必须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2.承租人的义务  
    (1)履行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签订拆迁协议书的义务;  
    (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确定的义务;  
    (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4)其他应当由承租人履行的义务。  
    (三)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承租人从被拆迁人中独立出来,单独在拆迁法律规范中规定了承租人在拆迁法律关系的的权利和义务。
  • 房子拆迁应当按照房产证的房屋面积补偿,应当按照国务院文件办理。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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