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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好意思。拖车被撞死了。27岁。父母60岁。有两个儿子。大六,小二。负责警察!你能付多少钱?

案件执行 2020-02-06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非机动车方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1、违反信号灯、闯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让行规定,与优先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3、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本车道顺向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4、违反各行其道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5、违反借道通行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
    7、从居(村)民小区、弄堂、企事业单位以及从道路以外的便道、通道驶入道路时未遵守让行规定诱发事故的;;
    8、进入高速公路、全封闭道路诱发事故的;
    9、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与行人发生事故的;
    10、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诱发事故的;
    11、转弯未伸手示意或未顾及后车安全诱发事故的;
    12、后车超越前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横距诱发事故的;
    13、因酒醉原因诱发事故的。
    二、机动车方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1、违反信号灯、闯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让行规定,与优先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3、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本车道顺向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4、违反各行其道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5、违反借道通行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
    7、从居(村)民小区、弄堂、企事业单位以及从道路以外的便道、通道驶入道路时未遵守让行规定诱发事故的;
    8、醉酒、吸食毒品、疲劳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致车辆失控诱发事故的;
    9、溜车或未确认车后安全倒车诱发事故的;
    10、明知发生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 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仍不足的,由侵权人根据双方过错比例进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警一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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