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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时债务都对方要了,那离婚后还会找我要债务吗?对方自愿承担了所有债务,但这是我们一起的时候的欠下的债,离婚了,还找我要吗?我离婚时债务都对方要了,那离婚后还会找我要债务吗?对方自愿承担了所有债务,还找我要吗?

离婚 2020-02-14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有书面约定,则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是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是无效的。
    参见《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时,首先还是考虑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哪些债务是共同债务,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予以分割即可。  对于婚内夫妻一方借钱用于自己消费、挥霍的,一定要记得保存相关证据,否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起来偿还了。  离婚债务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你好,合法婚姻内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跟有无鉴字并无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鉴字不等于不用承担,要看相关债务形成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妻子是可以不用承担的,反之则要承担的,当然不用承担这同样需要相关证据来证明的。现在既然原告方已申请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本律师建议你们立即聘请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案情,以便从法律的角度最大限度的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可以与本律师取得联系进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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