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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磨损了我的责任,没有人受伤,汽车在我的保险里。 对方搞错了工作费,说不干就起诉我。 你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什么样的吗? 我需要依照法律向他支付工程费吗? 如果他起诉,我会有什么损失?

保险纠纷 2020-02-09 09: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可以投保哪些种类的车辆保险,  
    一、可以投保哪些种类的车辆保险  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它们各自还有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二、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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