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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17名未成年人犯抢劫案金额为3000元,但受害者因自己来监护犯人,有时自首,此案将受到数年的判决

刑事辩护 2020-02-10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绝我国刑法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贩毒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如果未成年人年满十四周岁了,就应当承担抢劫罪的相应责任,不能够收到免责的优待,但是一定条件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或者自己请律师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好坏之分。法律援助律师是由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而不是由法院来指派。提供法律援助是每个执业律师的业务,不管是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或者自己请的律师,都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履行律师辩护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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