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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资询一下,我就是2个小孩的母亲,我生两个女儿,大闺女读大学三年级了,女儿上小学五年级,丈夫闺女全是我一手带大的,他父亲沒有尽到一个爸爸的义务,这么多年了我全是要上下班,管小孩的吃,穿,用的,培训费这些一切都是我管的,小孩的父亲压根沒有尽到爸爸的义务。如今我想要离异。我也期望2个小孩跟着。你好,资询一下,我就是2个小孩的母亲,我生两个女儿,大闺女读大学三年级了,女儿上小学五年级,丈夫闺女全是我一手带大的,他父亲沒有尽到一个爸爸的义务,这么多年了我全是要上下班,管小孩的吃,穿,用的,培训

离婚 2020-02-17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协议,不能协商好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离婚。法院在诉讼离婚时会依法判决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并对孩子归谁一并作出判决,同时由不直接对孩子进行抚养的一方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并在一定程度上分担学费来保证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
  •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假如两方无法协商的话,司法实践中一般判决一人一个,以不改变孩子生活环境,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除非一方有虐待孩子、传染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特殊情况,才有可能由另一方抚养两个孩子。
  • 离婚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是夫妻双方一人一个。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分,但有以下特殊情形:
    1、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2、一方存在有残疾的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也应适当照顾。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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