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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丈夫买了他哥哥的房子,没有经过房子,写了协议书,不公平,后来房子搬走了,我丈夫拿了钱来扩建房子,我们一直住,请问房子属于谁,

离婚 2020-02-08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双方离婚时达成离婚协议分割住房,只要形成书面协议,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这样的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不会过期作废。
      当事人随时可以在离婚后凭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主张过户住房。
  •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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